
闽国土资综〔2011〕338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确权登记发证进度汇总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及时全面掌握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进度汇总统计工作有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数据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全面收集和掌握有关进度数据,认真填写《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见附件1),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度数据统计,确保进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现势性,并将本县、市(区)进度表上报所在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将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上报数据汇总后填写《设区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见附件2)。
二、上报时间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进度统计数据采取月报方式,上报时间为每个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汇总数据。
三、上报方式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将《设区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所辖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进度表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junrusu@163.com。
联系人:苏钧儒,电话:0591-87665709
传真:0591-87665708
附件:1.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
2.设区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表
二○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国土资源 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 进度 通知